7日,在武进法院法官的调解下,狗主人刘某答应赔偿薛老太各种损失合计1.3万元。 去年4月的一天,家住邹区的薛老太经过邻居刘某家门口时仅逗留片刻,刘某家一只成年藏獒突然挣脱链条扑向老人,老人全身多处被咬伤,花去医疗费近7000元,并经鉴定构成10级伤残。之后,双方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。无奈的老人一纸诉状将刘某告上武进法院。 法官根据《侵权责任法》告知刘某:他饲养的动物造成薛老太损害,薛老太没有故意或重大过错,他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更何况,远亲不如近邻,老人承受了很大伤痛,为邻里和谐,于情于法他都应承担必要的赔偿责任。经调解,双方终于达成一致。
文章来自:宠物岸
